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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0-14 09:49
浏览量:5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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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活动概况
(一)组织机构
主办:吴江区人民政府
承办:吴江区体育局吴江区体育总会
协办:吴江区自行车协会吴江太湖新城自行车协会
吴江盛泽自行车协会
(二)活动时间:2016年11月9日上午8:30分。
(三)活动地点:吴江大道。起(终)点:吴江胜地生态公园
(四)活动主题:“太湖苏州湾骑乐在吴江”
(五)活动内容:自行车单车骑行活动(不分组、不计时、不排名次)。
(六)活动路线:吴江胜地生态公园(起点)——吴江大道往东——同津大道
口子折返往西——230省道口子折返往东——吴江胜地生态公园(终点)。
二.活动要求
(一)参加对象:自行车爱好者,年龄18-65周岁(1951年10月9日(含)—1998年10月9日(含)期间出生),以身份证、台湾同胞证、外籍人士护照为准。
(二)健康要求:身体健康、无残疾。
(三)器材要求:骑行车辆为无助力自行车,车型不限,脚撑、货筐、装饰、座椅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请务必自行拆除。
(四)检录要求:
1.骑行提前40分钟进行检录,骑行前5分钟停止检录,未检录者视作自动弃权。
2.检录时裁判将检查骑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、手套、(号码)纪念衫。如未按规定执行,裁判有权要求骑手佩带直至合格为止,整改超过检录时间,不得参加活动。
3.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(如检录后自行离开,在骑行开始后返回),不得中途加入骑行,即使完成骑行,亦无效。
(五)骑行要求:
1.骑行者必须佩带头盔、手套,着骑行服或紧身衣裤,不得穿着有飘动饰物的服装。途中不设立补给点,不设中立圈,不设公共器材车。
2.骑行中不得有抄近道,不得故意冲撞、排挤、刮蹭他人,否则取消骑行资格,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。
3.骑手的骑行用车、装备与护具自备。骑手自行做好车辆保修保养、确保骑行安全。
4.骑行中允许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自行维修车辆,或同队车友间相互帮助。骑行中可佩戴眼镜、手表、gps等用品,但不得携带酒瓶、玻璃容器、刀具等影响骑行或安全的物品及用品。
5.骑行人员服装、车身等处可标有赞助企业广告或个性口号,内容需在报名确认时上报审核。
三.报名方式
(一)报名日期:2016年10月18---25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
1.机关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人员报名在吴江区体育总会(松陵镇流虹路679号体育局二楼203室)联系人:庞晓菲,联系电话:0512—63026039;
关注微信公众号:“运动吴江”也可接受报名(报名需提供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号码,并至体育总会进行报名确认。)
2.区自行车协会、太湖新城自行车协会、盛泽自行车协会的会员在所在协
会报名。由协会审核后进行集体报名。
区自行车协会联系人:俞向东,联系方式:13906253091;
太湖新城自行车协会联系人:陆抗英,联系方式:18066002235;
盛泽自行车运动协会联系人:王家荣,联系方式:15862571543。
共接受报名1000人,报满为止。
(三)报名确认:在报名同时进行报名确认,通过确认者签订《参加骑行活动责任承诺书》,发放纪念衫(号码),参加者需穿着所发纪念衫进行骑行。
四.医疗及保险:
(一)组委会在起终点设置医疗点,提供医疗急救服务。
(二)活动期间在赛道为骑行者提供流动医疗救助服务。
(三)遇紧急情况立即停止骑行,并向附近的医疗人员或工作人员求助。
(四)骑行过程中应根据当时自己的身体状况,量力而行,如出现心力不支等状况,应及时退出活动,以防发生意外。
(五)组委会为所有参加者投保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请各参加人员在报名时提供参加者的准确信息,报名后不得冒名顶替,否则后果自负。
五.奖励方式:
(一)凡完成全程骑行者,凭所穿服装号码参加抽奖。
(二)奖项:一等奖1名;二等奖2名;三等奖3名;纪念奖20名。
六.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责任编辑:顾剑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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